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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2285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报送与防治“非典”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新产品情况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3日
     为了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主动性,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了解防治“非典”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和注册等情况,做到早掌握、早介入、早指导,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及时报送与防治“非典”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新产品有关情况。

    报送范围:辖区内与防治“非典”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研发新情况;辖区内与防治“非典”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受理和审批情况;尚未明确医疗器械产品分类,但与防治“非典”相关并有可能纳入医疗器械范畴的新产品。

    报送要求:随时报送与防治“非典”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受理、审批的新情况;以前的有关情况,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管局2003年5月14日前,将情况汇总上报;报送材料请注明“新产品情况专报”。

    报送渠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各地报送的相关情况。传真:010-68310909,电子邮件:zwxx@sda.gov.cn,联系人:巩建平,联系电话:010-68316825。,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