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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基因鉴定不准 医院被判赔偿十万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9日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上海讯 年近五十的陈某,为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以下简称:DMD)的患儿,而将10多年前为她做基因鉴定的医院告上了法院。近日,上海市静安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上海市儿童医院一次性赔偿陈某及丈夫经济损失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1990年7月,陈某怀孕,因她患有DMD家庭史遗传基因病症,得知上海市儿童医院可对胎儿作此鉴定,便找到该医院。同年10月10日,该医院出具了“杂项检验报告单”,认为胎儿不带有DMD基因。次年1月,陈某生下一男婴。2000年10月,陈某带儿子去该医院检查,结果却被告知,儿子患有DMD病症。2002年4月,母亲陈某为赔偿事宜告到法院。

    律师邬先生说,DMD遗传基因是一种目前还无法治愈的遗传病,该病下一代为男性的发病率为50%,下一代为女性的则不发病。陈某的一个弟弟因患此病去世,陈的第一个儿子也患有此病。

    法院认为,本案中的儿童医院在行为上存在一定过错:首先,医院知道产前诊断的准确率不高,但医院却对整个化验过程无任何记载;其次,基因遗传问题仍处于研究阶段,而DMD产前诊断比基因鉴定的准确性更低,医院应进行充分的风险告知。但是生育儿子的最终决定权在陈某本人,陈某应付直接和主要责任。(李鸿光 阮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