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政策要闻
编号:10182635
质检总局曝光首批不合格防非典产品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9日
     经过专项抽查,国家质检总局17日公布了首批不合格的防非典产品。名单如下:

    福州市台江伟力劳保用品店销售的口罩,新疆乌市温州商贸城经销点销售的口罩,湖南衡阳卫生材料厂生产的“星球”口罩,湖南邵阳市残疾人综合福利厂生产的“邵卫”口罩,广州市海珠区雄城服装厂生产的口罩,辽宁辽阳桂龙洗消剂有限公司生产的“辽乐”过氧乙酸,安徽蚌埠化工站化工商场销售的“俊秀”过氧乙酸,山东枣庄市鲸鱼环境监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84消毒液,武汉市江北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氧乙酸,江苏新浦风彩制衣厂生产的防护服。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对口罩、消毒液、一次性防护服、洗涤用品等防治非典产品的所有生产企业和部分经销企业,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和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情况专项调查。从目前各地上报的第一批抽查结果来看,防治非典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口罩:一是层数不够;二是口罩的生产原材料质量问题严重,有的口罩内层是碎纱布、餐巾纸、废弃棉等;三是标识标注不规范;四是微生物指标超标。质量不合格的劣质口罩不仅起不到有效的防护作用,而且还有可能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带来危害。标识标注不规范则让消费者难以正确选购产品。

    消毒类产品:有效含量不足、假冒伪劣和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许多产品标称的杀毒灭菌有效含量和实际检测结果出入很大,有效含量不足的消毒类产品消毒效果自然就打了折扣。一些企业使用化学试剂任意加水勾兑成消毒液,有的企业用工业过氧乙酸冒充医用过氧乙酸,有的企业甚至使用柠檬酸和二氧化氯加水稀释而成,且包装和普通饮料类似,极易造成使用者误饮误食。

    防护服:产品透气性、密封性和拉伸强度达不到要求、织物不符及标识标注不规范。防护服对保护一线的医护人员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质量不合格的防护服产品很难起到有效阻挡病毒的功用。

    洗涤用品:部分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及存在计量不足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曝光一批质量不合格企业,加强对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促使企业保证产品质量。扶优扶强,滚动公布一批质量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名单,引导消费,扩大其市场分额,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进一步规范防治非典产品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为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等一条龙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控制水平。另外,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最好选择标识标注规范的产品,确保产品有最基本的质量保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