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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再二不能再三SARS专利战是中国最后机会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26日 医业网
     《中国青年报》2003年5月16日:

    SARS未绝,但关于SARS的专利战已经打响。

    香港发现SARS元凶冠状病毒后提出专利申请,加拿大宣布破解病毒基因序列后也立即提出申请,同样,美国疾病防治中心也对其发现申请专利。“国外研究机构抢先申请有关SARS诊断、检测、治疗等方面的专利的原因,是因为在这些专利申请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商业市场和巨额利润。”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这样解释。李刚参加过多次国内外企业间技术使用和技术转让的谈判,代理过多起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

    李刚说,如果国外申请专利成功,对全球的影响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球的研究机构都可以公开地获得这种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二是如果要商业化地利用这项成果,必须支付专利费。

    李刚律师提醒我国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如果不抢先申请专利,那今后所有相关的营业性质的生产行为都必须付出昂贵的专利使用费。当然,只要仅限于研究,是不必支付专利费的。

    国外与SARS有关的专利战火已经烧起,而国内似乎还没有动静。一位业内人士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身处抗击SARS一线的一位大夫发明了一种异型排气装置,不但可管理SARS病人呼出的毒气,降低气管插管手术操作者感染的风险,而且可用于不需置管的普通SARS病人呼出的废气管理。同事提醒他先申请专利,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后再投产。可这位大夫说,控制疫情是第一位的,现在要尽快找到生产厂家。

    救命要紧,还是申请专利要紧?

    国际上已经有专家批评,在这个许多人正因为SARS而死亡的时候,将有关发现SARS冠状病毒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的做法太自私。批评方认为,所有有关SARS的科学发现和研究成果,都应当让大家免费分享,才不至于使非典在全球蔓延。

    对此,李刚律师认为,正如对一个人来说手心手背都是不可或缺的一样,知识的共享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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