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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考勤”是否属侵权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3日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3日消息 打卡上班早已不是什么新话题,代人打卡也成了人们生活中早已习惯的小事。如今,一种叫做“指纹考勤机”的先进设备将代人打卡这种小习惯彻底“封杀”。与此同时,有人站了出来,他们认为指纹是个人隐私,岂可随便使用?然而,采访中记者发现,“指纹考勤”是否属侵权行为,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指纹考勤”引出的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法律空白。

    指纹属于个人隐私?

    在昆明,第一个站出来的是昆明市某乐团的李女士。今年30余岁的李女士一直对指纹这个东西十分敏感。她说这都缘于不久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事故处理过程中,她被要求摁了无数的手印,那些带着红色印泥的指纹如今依然记忆犹新。就在她对指纹依然耿耿于怀的五月中旬,她所在的乐团却打算引进一种先进的考勤管理系统——“指纹考勤机”。按程序,同事们被叫去先把自己的指纹录入考勤机系统里,以备使用。叫到李女士时,她犹豫了。那些关于指纹的记忆一下子涌了出来。李女士说:“中国自古以来都有摁手印的传统,无论是借贷、签协议还是旧社会卖身,都以留下指纹为据。如此说来,摁指纹能产生法律效应,是区别于其他人的东西,属个人隐私,怎么可以随便提供给单位?如果有人把这些指纹资料拿去用作他用,那可如何是好?”为此,她拒绝录入指纹。

    遭遇法律空白

    李女士的行为也让她的同事开始思考摁手印的问题。大家在一起一聊,原来大家心里都对这事有些忐忑,只是怕得罪单位领导才录入了指纹。聊过之后,大家一致建议让李女士去找律师咨询一下。2003年5月22日,李女士找到万成律师事务所的石军律师,石律师告诉李女士,关于指纹是否属于个人隐私,使用指纹考勤是否造成侵权,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咨询之后,她针对这个问题找单位相关领导探讨,但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至今,李女士都没有录入自己的指纹。

    云南圣唐律师事务所的李良律师就这个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还没有任何一部律法对考勤指纹是否侵犯了隐私权作出明确规定。指纹是一种区别于他人的生物识别标识。隐私则是指不愿为人所知的事实。打考勤的过程中,单位要求通过指纹识别的方法规范考勤制度,不构成人身侵犯,也没有造成人格侮辱和贬损。(周海芬 来源: 滇池晨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