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版 > 医学动态 > 医业资讯 > 正文
编号:10184506
广东连续20日无新病例达“传播区”除名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9日 医业网
     《信息时报》2003年6月6日讯:广东已连续20天无新发病例报告,达到了世卫组织解除“近期本地有SARS传播的地区”的标准!昨天上午11时,广东省卫生厅发布了这个令所有人振奋的喜讯。与此同时,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还澄清,世界卫生组织从未宣布广东为“疫区”,广东只是“受感染地区”。

    广东“摘帽”指日可待

    昨天上午11时,广东省卫生厅发出第119号《广东省非典型肺炎情况续报》称,6月5日上午10时至6月6日上午10时,广东省无新病例报告。无治愈出院病例。疑似病例2例。至此,广东省已连续20天无新病例报告。

    据介绍,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一个受感染地区从“近期本地有SARS传播的地区”公布表上除名的条件是:连续20天无新发病例,无输出性病例,无本地感染病例。广东省卫生厅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何兆福称,广东省已达到解除“近期本地有SARS传播的地区”的标准。广东SARS疫情控制情况相当喜人,已经完全达到以上条件,可望于近日从世卫组织所列的受感染地区中除名。这是继5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解除到广东旅行警告以后的又一重大胜利。

    据悉,除名后,按有关规定,广东在旅游及国际人员往来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应同时撤销。何兆福表示广东方面会做好工作,等待世卫组织作出正确合理的安排。

    至6月6日上午10时止,全省累计报告非典型肺炎病例1511例,累计治愈出院1447例,死亡57例。现住院确诊病例7例,疑似病例14例。

    广东从未被列为“疫区”

    何兆福同时澄清,实际上世卫组织从未宣布广东为“疫区”,只将广东列为“受感染地区”。

    据介绍,“疫区”不是随便乱用的名词。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只有出现黄热病、霍乱和鼠疫这三种传染病的地区才是“疫区”。由于SARS是一种新疾病,不在《国际卫生条例》规定范围之内,因此世卫组织从未将广东、香港列为疫区。世卫组织在3月16日制定了“受影响地区”名单,即“过去20天本地有SARS传播的地区”,进而发出旅游指引。但是,有些国家对“受影响地区”的名称表示不满,认为会使外国游客和商家却步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806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