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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7638
河北省加强实施GMP、GSP认证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26日
     为加快全省药品GMP、GSP认证工作,6月13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加快实施药品GMP、GSP认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对药品企业实施认证的重要性、紧迫性。把GMP、GSP认证作为调整医药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由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转变的重要措施来抓,在迅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认证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认证工作。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必须克服等待观望思想,本着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快做出认证决策。凡决定实施GMP、GSP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要求倒计时安排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实施认证。要通过申请银行贷款、内引外联、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实施GMP、GSP改造。同时通过加强职工培训、引进技术人才、健全管理制度等措施,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自身资金困难,无力改造的企业,要主动寻找合作伙伴,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按期完成认证任务。

    各市政府要明确一名副市长主抓这项工作,并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临时办事机构,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认证中的主要问题。各级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协调有关银行,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但缺乏资金搞改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专项贷款;支持企业通过债转股、补充资本金、改革改制等措施,减轻医药企业债务负担,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其资金困难;在安排技改贴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简化办理认证改造中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加强对企业GSP、GMP认证的督促指导,以加快认证工作进程。对不能通过认证企业的要做好转产和职工安置工作,各市要组织引导这些企业权衡利弊,尽早做出转产的选择,提前谋划寻找自身出路。同时要积极牵线搭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无力改造的企业,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并切实做好不能认证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努力确保社会稳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