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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半数被迫下马医院制剂室处在十字路口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日 医业网
     《健康报》2003年6月30日:

    前不久,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由于管理日趋严格,在短时期内,北京市已经有半数医院制剂室被迫下马,另有相当数量的也正在“苦苦挣扎”。有人说,医院制剂已经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该让位于迅猛发展的医药工业了。对此,从事制剂工作多年的医院药学技术人员怎么想?

    难以逾越的“鸿沟”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对制药企业实施GMP认证的步伐。修改完善后重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对医院制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制剂必须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医院制剂要有一定软、硬件条件;非药用规格原料或辅料不得使用;制剂包装材料需要符合药用规格;医院制剂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品种,以自用为原则,不得在市场销售;医院间调节使用要经过批准。

    管理部门对医院制剂的发展也提出了要求和限制。申报生产医院制剂需提供项目的临床前实验研究和临床应用资料,并取得制剂品种批准文号;对医院制剂室有严格硬件和软件的规定,要符合类似制药企业的GMP条件。

    不少药学专家认为,这些政策,实际上是设置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在上述要求之下,医院制剂不可能有经济效益———医院制剂虽然适应性强,能及时满足临床需要,但品种剂型杂、批量小,有的制剂一次只生产几十毫升,根本无法形成批量规模化生产;医院制剂基本属于手工或半自动化生产,多数制剂室设备、工艺较差,质量时有波动;成品包装比较简单,使用期限短;制剂室占用房屋面积大,投入大,成本高,改造或新建制剂室都需投入几百万元至几千万元,年维持费需几十万至几百万元;技术责任重,风险和劳动强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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