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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88934
淄川以乡镇卫生院为中枢 规范村级医疗机构用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4日
     如何将数量众多、网点分散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监管视线,并实施有效的监管?山东淄博市淄川区药监局尝试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规范对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用药,收到了较好效果。

    根据2002年的调查统计,淄川区有各级各类合法医疗机构486家,其中村卫生室393家、人体诊所80家。村卫生室普遍存在"一证多用"现象,即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多家使用;无证的村卫生室已行医多年,成为事实存在的个体诊所,其数量甚至超过合法的村卫生室,达到420家。这些基层医疗机构的进药渠道不规范,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为改变这一局面,淄川区药监分局出台措施,规定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用药必须持有《药品使用证》。他们发挥乡镇卫生院这个三级医疗保健网枢纽的作用,在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先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的行医资格和使用药品条件进行初审,再由药监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药品使用证》。同时,该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乡镇卫生院的进药渠道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发放《药品代购代销委托证》,允许其为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代购药品。通过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村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又充分调动起乡镇卫生院参与药品监管的积极性,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截止今年4月底,该局已为辖区内20个乡镇的近千家村卫生室和诊所办理了《药品使用证》。他们还确定了重点稽查对象,定期对其进货渠道和药品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分布在各乡镇的60名药品监督协管员经常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察访,发现问题及时向药监部门通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