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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975期
     近来,医院药房不断发生这样的事情:病人取药后,拿着药品说明书指着其中“不良反应”一项质问药剂人员:“这药有这么多副作用,为什么还用?”有的人还到药监局去投诉,指责药厂不负责任。而在一些零售药店,经常发现有些患者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购买处方药,回家后仅凭药品说明书指导用药,造成很大的用药隐患。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装盒内必须有说明书,进口药必须有中英文对照的说明书。药品说明书一般包括化学名称、结构式、性状、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规格、有效期、贮藏、包装、批准文号等内容,目的是指导医生和病人正确用药。国家规定,药品生产要先在动物体内进行实验,再经过临床试验,然后才能在医生的指导下给病人使用。只有经过实验证明某种药品对治疗某种疾病确有作用且副作用小时,才能报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才可以销售、使用,所以这个过程很长。但在临床试验时,一方面由于不同个体自身的身体素质等原因会出现一些不同的反应,比如恶心、呕吐或头痛等症状,它的发生率虽然很低,但在说明书里却必须要注明,提醒使用者注意;另一方面有些药品的副作用是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有的药品通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临床使用才被发现其不良反应,但只要发生了不良反应就要及时标注,这是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表现。

    当前,随着人民群众用药知识的增加,对药品的使用也由过去的盲目应用到使用前能够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以免发生副作用,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药品监督管理的宗旨所在。作为患者有病当然着急,想立刻把病治好,看到医生开具的药品其说明书中标有“不良反应”时,害怕用药后会带来各种不良影响,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药品属特殊商品,其生产过程是要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把关的。既然它能与患者见面,说明其是合格的,确能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尽管说明书中标明会出现“不良反应”,但这个几率是非常低的,也是因人而异的。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按医生的处方用药来治疗疾病,就不必过份担心药品的“不良反应”。

    阅读药品说明书的正确方式应该是先看适应症,再看注意事项,最后看不良反应,只要符合药品适应症就应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但是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私自购买药品使用就不能过份依赖说明书,因为有些药品在以前临床使用中它的不良反应并不是全部显示出来,有些不良反应可能是首例发生而没有写在说明书上,但在用药中就发生了,这时必须及时就医,不能延误。最后必须提醒患者,一方面千万不要因“副作用”惧怕用药,影响治疗;另一方面更不能因“无此副作用”而擅自用药。应逐步学习医学常识,学会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有病应及时就医,按药剂人员调配的处方服药,才能保证药品的安全。, 百拇医药(胡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