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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90039
山东省药品监管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9日
     山东省药品监管局与山东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药品监管局及卫生局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尽快形成并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网络,形成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并将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纳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实现点、线、面的有机结合。

    山东省将采取措施,全面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全省实现医疗系统中消灭“零报告”单位。通知要求各市局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和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山东省将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监测人员的报告意识。通知要求各市药监,卫生行政部门加强领导,保障人员经费,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作为GMP、GSP认证等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为加强对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简报的组织协调,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山东省药品监管局与山东省卫生厅联合成立了“山东省药品不良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