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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90120
镇海农民住院医疗有保障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1日 健康报
     从7月1日起,浙江宁波市镇海区参加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民患者的住院费用可享受50%以上的补偿,特困者还可获大病救助。

    镇海区的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实行农户整户参保,保险费为每人每年75元,其中宁波市和镇海区、镇(街道)三级财政分别补助20元、15元、15元,个人自负25元;五保户和低保户此项自负保费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范围与城镇职工医保规定一样,补偿标准为按住院医药费5000元、1万元以下及1万元以上分档补偿50%~70%,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为两万元。

    此外,镇海区还设大病救助基金,对住院费用5万元以上、大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困者,按照“多困难多补助,少困难少补助”的原则再给予5000元及以上大病救助基金救助。

    镇海区从当地技术能级较高的医疗机构中确定了4家农民医保定点医院,各院专设“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窗口”,并配备医保专管员。农民患者住院凭病历卡、磁卡就医,出院时即可在医保专管员处办理结报补偿。为确保补偿兑现,区财政还安排了一定的预备资金,以弥补年度因住院率及人均住院费用上升造成的保险基金不足。

    目前,镇海区农村人口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已达9.5万余人,参保率达92.24%。,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