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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药渣销毁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5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王咏梅 石荣荣 王蕾 来源:《健康报》2003.07.15报道

    据报载:有人利用药厂废弃的中药渣加工成中药饮片,而生产出的这些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后成为患者巨大的用药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这种图财害人的勾当固然可恨,但一些药厂为了节约成本,不加销毁地直接把药渣倒进垃圾内,为谋不义之财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要杜绝这种现象,除了狠狠打击那些制假贩假者外,对制药企业处理药渣也要立规矩、定方圆。

    作为基层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我们经常接到群众的举报:一些无证小贩走街串巷叫卖灵芝、黄芪、党参、天麻等中药饮片。由于价格低廉,不少人上当受骗。然而,经对这些中药饮片检查分析,其质量实在令人担忧。有的含杂质量很大,有的药理性状与规定相差甚远,而更多的干脆就是废弃的中药渣。由于经营这种假劣中药饮片者的流动性越来越达,查处、打击有一定的难度。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制订并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药渣销毁的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药渣销毁制度,将废弃的药渣彻底加工销毁,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合适的地方进行合理处理;药品生产企业应设专人负责销毁工作,做好相应的药渣销毁记录,把废弃药渣列入药品监管的范围;药监部门应把对企业废弃药渣监管列入执法范围,制订相应的行政法规或规章,检查企业的药渣销毁记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要加重对假劣药品的处罚力度。

    药监部门加大对伪劣药品查处,对利用废弃药渣制售伪劣药品坑害患者,危害群众健康的不法分子严处重罚,情节特别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震慑作用。

    再者,加强对假劣药品识别的宣传。

    经常向群众宣传识别假劣药品的方法,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让假劣药品失去市场,失去生存的基础,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上述不良现象。,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