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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医疗机构要收管理费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20日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根据物价和财政部门的规定,今后对民办医疗机构要收取管理费。$3;^}9/, 百拇医药

    根据规定,凡新开办的医疗机构,必须依法经卫生主管部门办理执业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对执业登记开业的民办医疗机构,按个体诊所50元/年、其余医疗机构150元/年的标准收取管理费。收取管理费后不再收取证照等其它费用。此规定生效后,过去与之有抵触的文件规定同时废止。(巫佳 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