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痔诊治暂行标准(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肛肠外科学组2002.9修订)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0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26期
     编者按:

    自从2000年4月,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肛肠外科学组、中华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讨论制定的“痔诊治暂行标准”出台后,经近2年的临床推广与应用,对痔在临床诊治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学术上对痔的深入研究。

    根据国内外医学的最新进展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在临床应用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必要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因此,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肛肠外科学组、中华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2002年9月在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在福建召开了“痔诊治暂行标准”的修订会议。经与会专家、学者认真讨论,对“痔诊治暂行标准”做了修订。

    1.痔的概念:

    痔是外科常见病、多发病。

    内痔是肛垫(肛管血管垫)的支持结构、血管丛及动静脉吻合支发生的病理改变和(或)异常移位。

    外痔是直肠下静脉属支在齿状线远侧表皮下静脉丛病理性扩张和血栓形成。

    混合痔是内痔通过丰富的静脉丛吻合支和相应部位的外痔静脉丛相互融合。

    2.痔的临床表现和内痔的分度:

    2.1.内痔的主要临床表现是出血和脱出,可伴发排便困难,可发生血栓、绞窄、嵌顿。

    内痔的分度:

    I度:便时带血、滴血或喷射状出血,便后出血可自行停止。无痔脱出。

    Ⅱ度:常有便血;排便时有痔脱出,便后可自行还纳。

    Ⅲ度:偶有便血;排便或久站、咳嗽、劳累、负重时痔脱出,需用手还纳。

    IV度: 偶有便血; 痔脱出不能还纳。

    2.2.外痔的主要临床表现是肛门不适、潮湿不洁,如发生血栓形成及皮下血肿有剧痛。

    2.3.混合痔的主要临床表现是内痔和外痔的症状可同时存在,严重时表现为环状痔脱出。

    3.痔的治疗原则:

    无症状的痔无需治疗。有症状痔的治疗目的重在消除、减轻痔的主要症状,而非根治。解除痔的症状应视为治疗效果的标准。医师应根据病人情况、本人经验和设备条件采用相应的非手术或手术治疗。

    3.1.一般治疗:包括多饮水,多进食膳食纤维,保持大便通畅,防治便秘和腹泻,温热坐浴,保持会阴清洁等对各类病的治疗都是必要的。

    3.2.非手术治疗:Ⅰ度、Ⅱ度内痔以非手术治疗为主,包括局部用药(栓剂、软膏、特别是保护肛管直肠黏膜的栓剂及软膏、洗剂等),改善局部血管丛静脉张力的口服药、硬化剂注射治疗及各种物理疗法,如激光治疗、微波治疗、远红外线凝固疗法、铜离子电化学治疗、冷冻疗法、套扎疗法等。

    3.3.手术治疗:主要适用于III、IV度内痔、混合痔及包括外痔血栓形成或血肿在内的非手术治疗无效者。无论采用何种手术方法,均应尽量保留病变不严重的肛垫,注意避免术后出血、肛门狭窄、肛门功能不全等并发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