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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癫痫症的患者开车安全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29日
     7月号的《梅奥临床杂志》(Mayo Clinic Proceedings)的研究显示,如果已经3个月未发作,患者可以开车。根据一项比较亚利桑那州的车祸统计数据显示,如果放松对于癫痫症患者驾驶车辆的严格规定,并不会导致更多的交通事故。

    美国大约有250万人患有癫痫症,多亏现代的药物,大多数的患者都能维持控制病情,不至于发病,但是在各州法律中,除非患者已经长时间没有发作的纪录,否则都拒发患有癫痫症的驾驶人牌照的规定,,但是每个州的看法不同,所以各州所规定的时间也不同,最短3个月、最多到18个月未发病才可发给牌照,但是到底哪一个规定的时间最适合呢?

    在1994年,亚利桑那州首度将癫痫症驾驶者的驾驶的限制时间从12个月缩短到3个月未发病,为了了解多长的时间对患者是最适当的评估标准,Mayo门诊部研究人员Joseph F. Drazkowski博士,针对该项规定改变的前后三年内,进行与癫痫症相关的车祸比较,研究人员在《梅奥临床杂志》中表示了比较结果,发现将未发病时间缩短后,与癫痫症相关的车祸比率并未有明显的增加。

    巴尔的摩的马里兰大学的Allan Krumholz博士表示,根据这项数据显示,较宽松自由的的驾驶规定对于癫痫患者而言是可行的,Krumholz也指出,虽然更宽松的规定可能潜在地增加个人车祸的危险,但是事实上,却可以促进更多人遵守法律而减少累积的车祸危险,Krumholz表示因为具有基本常识可能更为重要,但是虽然3个月未发作的患者已经可以开车,但是经过检查发现每四个月固定癫痫发作的人还是不该开车,以免有危险发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