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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有时不治病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3日 北京青年报
     对症下药应该是合情合理的事,可症状既是疾病的外在表现,也往往是机体自我保护的一种防御反应。因此,如果对机体自我保护反应也对症下药的话,则将适得其反。比如下面这些常见的咳嗽止咳、发烧降温,腹泻止泻、呕吐止吐的做法,就是人们在家庭用药中的一些习惯上的误区。

    咳嗽立即止咳。咳嗽可将气管内的痰及异物排出体外,是一种保护性反射,对炎症分泌物及异物排出有积极作用,如果一发生咳嗽就投以止咳药物,特别是使用中枢性止咳药,则不利于炎症的消除。

    发热立即退热。发热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发热是对致热因素的一种适应性反应,是一种抗病措施。如发热时,白细胞吞噬细菌机能增强,人体具有一定的反应能力和抵御能力。如果在发热时,开始就投以退热药,不仅对机体不利,对治疗疾病也不利。如患伤寒时用退热剂,可加速及加重肠壁淋巴组织的坏死;流行性出血热早期用退热药,可加重病情。但是另一方面,发热超过一定程度,就会严重影响人体代谢,引起消化功能、中枢神经系统紊乱,超过40℃可引起脏器细胞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当体温超过38.5℃时,才应该立即采取退热措施。

    呕吐立即止吐。某些对胃有刺激性的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变质的食品、有害的微生物及毒素等进入胃内可引起呕吐,人体借此动作将有害物质排出。呕吐也是保护性动作,若此时采用止吐药物,无疑不利于有害物质排出,而使其滞留体内。若频繁的呕吐致人脱水、电解质紊乱,这时则应投以止吐药,并应补液纠正水和电解质的紊乱。

    腹痛立即止痛。腹痛是一种很常见的症状,而其原因常不易确诊。在许多情况下,腹痛是腹部疾患的主要或惟一症状,诊断则要依赖疼痛的部位、性质、部位变化和疼痛发展过程中脏器功能症状等观察与判断。如果过早使用止痛药物,疼痛会因药物的作用而消失,最终掩盖引起疼痛的疾病的临床表现。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病、肠梗阻、胆石症、胆囊炎、阑尾炎等急腹症都以腹痛为主要表现,如应用止痛药物可使病缓解,但炎症仍然存在而可能发生脏器穿孔、腹膜炎等。因此发生腹痛必须确诊后再进行治疗。

    腹泻立即止泻。腹泻主要是肠运动和分泌功能失调,多由细菌病毒感染、饮食不慎、食物中毒所致。开始时腹泻是一种保护性反应,这种腹泻会将有毒和刺激性物质排出体外,所以不能马上服用止泻药。若较长时间的频繁腹泻则应当考虑适当使用止泻药物。, 百拇医药(季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