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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效期要标至"月"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22日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8月21日电(记者 朱旭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的有效期要标至“月”,这恐怕是很多人忽略的小事,但却是江苏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反映出江苏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工作已进入“密网捉小鱼”的时期。f#rh, 百拇医药

    “前两年各级药监局刚刚成立时,要查处的案件太多,只能用筛网‘筛’,粗线条地抓大案要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侍苏华说,“今年则不同了,在继续捕捉‘大鱼’的同时,对‘小鱼’也不能放过。”“捕捉‘小鱼’,‘网眼’一定要细”。细到什么程度?查药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查药品有效期的标注是否准确!侍苏华举例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的有效期要标至“月”。如某种药品的有效期为两年,2001年5月10日生产,有效期应标至2003年4月或2003年5月9日。如果厂家标至2003年5月,药品的有效期就有可能延续至2003年5月31日,无形中将2003年5月10日至31日之间的失效期,也纳入了有效期。在一般人看来,这也许算不上什么,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本着对老百姓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江苏药监部门也依法将之纳入了监管的范围。f#rh, 百拇医药

    “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一直是近年来执法上的一个盲点,在食品或保健食品里擅自添加药品或违禁成分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对这一问题,并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管理。江苏药监系统在全面强化药品监督执法的同时,开展了打击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及擅自添加药品成分专项检查。仅今年1-4月,全省就查出擅自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的产品263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