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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的时间和内容?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2日
     停经后12周内应去产科检查一次,做妇科内诊,了解子宫大小,及生殖器情况,确定孕期,测量血压,体重,并由医生决定孕妇的情况是否宜于妊娠分娩。

    妊娠12~28周,至少,每月应做一次检查,妊娠28周至36周,每二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行一次产前检查。在首次产科检查时需做一系列血液检查,建立产前检查特殊记录表格,并进行全身系统性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及骨盆的大小及形状,在建立产前检查记录表格时,医生需详细了解此次及既往妊娠的情况。

    孕妇的身体状况及特殊的家族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多路的历史等。以后的产科复诊中包括:每次测量血压、体重、子宫底高度,腹围,胎位,胎心,了解胎动的情况,有无任何不适,如合并有其它科疾病,尚需认真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有关专家会诊进行合理的诊治。妊娠18~20周需做首次B超检查,以筛查有无胎儿畸形的存在,如在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均需进一步诊治,并重复检查,以了解治疗的结果,必要时,需住院进一步诊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