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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旺:应该取消 公民有选择爱人的自由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3日
     在我看来,国家规定什么样的病人不能结婚其实是不应该的。与什么样的异性一起生活、做爱,是他们的权利,是否进行身体检查,他们也有选择的自由。国家的阵地只是在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这一块。国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规范群体的生育行为,但决不应当去限制公民结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