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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处理不当 黄山一医院要赔患者27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3日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9月13日电 因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处理不当,使引流管在病人背部折弯压闭,加重了病人原有损伤。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患者王某与黄山市一家医院各负一半责任,王某向医院索赔金额由医院承担27万元。

    2000年12月17日,王某不慎从高处坠落致腰部外伤,被送至黄山市一家医院手术。次日医生查房时,发现引流管在王某背部折弯压闭,致引流不畅,决定再行手术。后王某在黄

    山市这家医院诊治一年多,未能治愈。

    2002年2月1日,王某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向黄山市这家医院索赔。法院根据王某申请,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在黄山市这家医院治疗期间医院治疗行为有无过错、过错与王某目前的截瘫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法医鉴定。结论为:王某从高处坠落致伤,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处理不当之处,加重了原有损伤,二者共同作用导致了目前截瘫的严重后果。经鉴定,王的伤残程度构成一级伤残。原审法院判决:黄山市这家医院赔偿王某损失共计79万余元的一半39万余元,其余一半由王自负;王给付黄山市这家医院医疗费23000余元。

    王某和黄山市这家医院均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院。安徽省高院二审后认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清楚,变更原审判决为黄山市这家医院赔偿王某损失共计55万余元的一半即27万余元,其余一半由王自行承担,王付给黄山市这家医院医疗费25000余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