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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主动脉瘤治疗原则重新修订 强调治疗个体化 尊重患者意愿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8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3年第36期
     本报讯 最近,美国血管外科学会重新修订了腹主动脉瘤的治疗原则,新的治疗原则重新界定了瘤体手术临界直径,规定了腔内治疗的指征,强调在治疗中要考虑患者的意愿。(J Vasc Surg 2003,37∶1106)

    新推荐治疗原则包括以下10条:

    1.对于择期腹主动脉瘤手术,随意确定一个手术临界直径应用于所有病人是不合适的,治疗必须因人而异。

    2.随机研究表明,小的腹主动脉瘤(<5 cm)破裂的危险性非常小,除非瘤体增长迅速(>1 cm/年)或有症状出现,因此对于直径≤5.5 cm的腹主动脉瘤进行严密观察是安全的。早期手术与观察后的晚期手术效果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个人意愿非常重要,尤其是直径在4.5~5.5 cm之间的腹主动脉瘤。

    3 .根据目前最可靠的证据,对于一般患者来说,5.5 cm可认为是治疗的临界直径。然而对于年轻、低危患者,预期寿命较长,可选择早期手术。如果医师本人开展手术的死亡率较低,而且患者自愿,在直径较小时(4.5~5.5 cm),也可考虑手术。

    4 .对于女性或腹主动脉瘤破裂高危患者,择期手术的临界直径为4.5 ~5.5 cm。

    5 .对于高危患者,应在瘤体直径增大到一定程度时才实施手术,尤其是不可能进行腔内治疗的情况下。

    6 .因为长期疗效不确定,而且增加随访负担,腔内治疗主要适合于传统开放手术风险大的患者。

    7 .如果患者解剖位置合适,对于高龄、腹部有病变不适合开腹手术或有其他临床情况有可能增加传统开腹手术危险的患者,腔内治疗是合适选择。

    8 .对于解剖位置不合适的患者,腔内治疗可明显增加不良后果的发生危险,增加需要转为开放手术或腹主动脉瘤破裂的危险。

    9 .没有理由认为,腔内治疗会改变目前适用于大多数患者的介入治疗血管直径阈值。

    10

    .选择开放手术还是腔内治疗,患者的意愿非常重要,但前提是必须让患者对两种方法有充分了解。()

    点评

    长期以来,临床上一直将动脉瘤直径作为腹主动脉瘤手术指征的主要参考标准,美国血管外科学会公布的腹主动脉瘤手术标准中则强调指出,不能绝对以瘤体直径大小作为手术指征,手术必须因人而异,以上10条治疗原则很有临床实用参考价值。

    吴庆华, 百拇医药(邓洪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