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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将建示范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23日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李玉花)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久

    前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到2005

    年在全国建成100个左右的示范区,其中中医药特色的示范区数量占

    总数的20%左右。

    三部门为创建活动制定的评估参考标准主要包括:将社区卫生服

    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以及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有

    明确的政策允许大中型医疗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调整

    卫生经费支出结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投入;将社区卫

    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建设范畴,统筹规划,协调建设,建立社区防控

    传染病的长效机制;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以上的社区

    卫生服务站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

    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的自付比例比二、三级医院至少分

    别低5%和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纳入社区公共服

    务设施建设规划,政府无偿或按成本价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并给予税收优惠措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每3

    万~5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

    0%以上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0~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全员聘用制,因事设岗,按

    岗聘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每1万居民中,至少有两名全科医师从事社区卫生服务。,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