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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胃肠病罗马II体系与胃肠动力疾病新概念(4)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26日 好医生
     三、对FGIDs及DGIM 的再认识

    FGIDs及DGIM是近20年来迅速发展的二种分类体系的胃肠功能(运动、感知)异常疾病。从概念、分类到发病机制、诊断原则等完全不同(表3)。二者可能有共同的病理生理机制如神经胃肠病学,这在DGIM 的发病中尤为重要。FGIDs强调症状,并排除器质性病变或生化异常,胃肠动力可能有改变,但并非特异,也不是诊断所必需,而DGIM则强调客观存在的动力异常(也可存在胃肠感知异常),既有原发于胃肠道本身的动力疾病(如贲门弛迟缓症),也可继发于全身性疾病(如硬皮病食管),原发于胃肠的动力疾病可以导致胃肠本身形态结构异常,如由于LES功能障碍,食管抗酸屏障功能减弱导致的食管过度酸暴露(诊断必备:LES压力降低,自发性松弛频繁,24h食管PH监测有酸反流),可产生单纯性酸反流症状(内镜阴性的GERD),也可发生食管形态学异常(反流性食管炎或Barrett食管),如仅有烧心,而缺乏食管动力异常(24h食管PH监测无病理性反流,食管测压正常,食管内镜排除器质性食管病)则归入功能性胃肠病中(烧心症)。胃肠动力障碍可能是某些FGIDs的病理生理机制。因此,FGIDs的罗马II体系和DGIM的曼谷新分类,无疑进一步澄清和提高了我们对这二类疾病的认识,也是临床诊治的依据。对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均有重要指导作用[9], http://www.100md.com(罗金燕 牛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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