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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9日 中国金药网
     日前,山东省莱州市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药品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规定,在办案过程中掺杂人情因素造成后果的;弄虚作假,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案件错误处理的;因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执法依据错误,违反程序、滥用职权及其他过错,导致执法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变更或者认定违法的;阻止当事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等合法权利,造成危害后果的;办案过程中以非法手段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对案件无端拖延或拒绝办案,致使案情复杂,造成危害的,追究过错责任。过错轻微的,责令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离岗学习,且年底不予评先;因执法过错,造成局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视情节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错误性质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