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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药品通用名谨防重复用药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2日
     一种药品既有通用名(法定名),又有习惯用名(别名),还有五花八门的商品名,弄得患者眼花缭乱不说,一不小心还会吃错药。

    西药的药名确实比较复杂。如对乙酰氨基酚,这是国家药典委员会规定的通用名,所以又称法定名。它的别名有乙酰氨基酚、醋氨酚。它的商品名就多了,如醋氨酚退热片、泰诺止痛片、泰诺林、退热净、幸福止痛素、必理通等。人们服用时一定要认准其通用名,因为同种药品,不管有多少商品名,其通用名就是一个,认准了它就不会重复吃药了。

    非处方药品之所以有这么多商品名,是生产厂家出于商品宣传的需要。同一种药物,许多厂家都生产,剂型、规格、工艺可能都不一样,临床效果也可能有差异,因此厂家必须打出自己有特色的品牌,才能参与市场竞争。

    患者在用药时看清楚药品的通用名(法定名)。因为有些厂家在药品包装上将商品名印得很明显,而将通用名(法定名)印得很小,不易察觉。如果患者只认商品名,生病时服用不同品牌的同一种药品,无形中就会使药物剂量增加许多倍,容易对人体造成损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