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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忌口”助您早康复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3日 《现代护理报》 2003.10.23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在给予治疗的同时,往往还要嘱咐:“要加强饮食营养……”然而我国民间的一些做法是:人们往往让患者“忌口”。

    这两者,是不是矛盾呢?

    按照祖国中医学说,当人患病后,除了必要的药物治疗外,还需要配合饮食加以调理,这对于提高药物的疗效,促使身体的早日康复,确实是有积极作用的,所以二者并不矛盾。

    据《本草纲目》记载:食物,其性味皆与药物一样,有“寒、热、温、凉”之四性;“辛、甘、酸、苦、咸”之五味。因此我们应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对治疗疾病有利的食物,忌口食物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六类:

    “生冷类”:包括部分水果和生冷蔬菜等凉性食物,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水肿等病人都应忌食。又因此类食物性偏冷,具清热解毒之功,可用于各种发热、便秘、咽炎及出血患者的饮食。溃疡病和慢性胃炎应忌食李子、杏子和桃子;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脓疡和溃疡病应忌食柿子;疔疮、气管炎应忌食杨梅和樱桃;盗汗者应忌食柑子;日光性皮炎者应忌食苜蓿等等。

    “辛辣类”:包括辣椒、葱、蒜、酒等,对于内郁生热的病人,如发热、肝火旺、痔瘘以及失眠等症都应忌食。此类食物性辛热,具健胃之功,可适用于调养脾胃虚寒、寒泻等疾病的食物。疔疮热毒、胃痛等病人应忌食辣椒、胡椒、大蒜等食物;风疹、皮肤瘙痒者须忌食生姜、韭菜、葱等食物;而贫血患者应忌食萝卜。

    “海腥类”:包括带鱼、内河鱼、虾、蟹等水产品类食物,贪食则易伤脾肾,诱发旧病,尤其对患有脾肾疾病者应忌食。慢性肾炎、肾性水肿和脾脏疾病患者应忌带鱼、黄鱼、梭子蟹、干贝等;病毒性肝炎和糖尿病等疾病患者应忌食海鳗、乌贼和鱿鱼等食物;过敏性皮炎、支气管哮喘患者应忌食海藻、海带、紫菜等。

    “发物类”:包括芥菜、南瓜、公鸡和海腥类等食物容易诱发旧病,加重病情,对于荨麻疹、暴发火眼、一切外科疮疡等病人都应忌食。病毒性肝炎、阻塞性黄疸和脚气病等病人都应忌食南瓜;哮喘等患者应忌食豌豆及芥菜等食物。

    “油腻类”:包括动物、动物油脂和油炸类食物,因其味厚油腻,对热性病人,黄疸、呕吐、大便溏泻者,都应禁食此类食物。冠心病、高血脂和脂肪肝患者应忌食禽畜内脏;高血压、冠心病和尿毒症患者应忌食猪肉、羊肉和牛肉类食物。

    “其它类”:消化不良、胸闷腹胀和内郁热患者须忌食高糖及各种甜食;肾炎病人因肾排钠功能下降应忌食高盐食物;肝炎病人忌食动物脂肪类食物;用山道年驱蛔虫和四氯乙烯驱钩虫时应忌食油类食物;糖尿病、高血压病人忌食黄鳝、黑鱼、鲤鱼等。

    不过,由于病人对食物的反应各不相同,忌口也应“因人而异”,可在医生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年龄、性别、体质和不同的疾病,广泛而有选择性地食用各种营养食品。

    (浙江省海宁市石路医院钱培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