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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赔额最高医疗纠纷判决脑瘫儿获80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8日 医业网
     人民网2003年10月24日讯:10月18日,《南京晨报》报道了脑瘫孩子状告医院索赔230万元的医疗纠纷案。昨天,栖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金陵石化南京炼油厂下属的职工医院有医疗过失,判决王楠获赔各项损失80万余元。[m, http://www.100md.com

    9岁的王楠一出生就有脑瘫,伤残达一级。至今她都不懂饥饿、冷暖,也不知道大、小便,而且还有明显的暴力倾向,时时都需要别人照顾。2001年,她的家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孩出生医院的上级单位南京炼油厂赔偿各项损失230多万元,这是迄今为止我省索赔额最高的医疗纠纷案。[m, http://www.100md.com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楠的损害后果与职工医院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之判定。由于本案曾先后做过6次鉴定,所以法院对这6份鉴定细细研究。在6份鉴定中,除南医大鉴定所对医疗行为与王楠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未作分析和结论,其余5份鉴定均一致认定王楠脑萎缩、极重度智力低下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其证据的绝对优势足以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应承担责任。[m, http://www.100md.com

    所以,法院认定:在分娩过程中,医院未履行高度注意的义务,医疗行为不谨慎,未能及时发现胎位不正,丧失早期采取必要助产方式的时机,导致王楠在出生过程中缺氧时间较长。这些医疗过失是造成脑萎缩最明显的原因。最终,法院判决王楠获赔80万余元,由于该厂已支付41万余元,故需再赔偿39万余元,面对后续护理及医疗费用的赔偿,由该厂按相应的标准履行至小王楠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