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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包装开封或破损不得使用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23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2003年第40期
     本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SFDA)印发的《关于医疗器械包装开封或破损不得使用的公告》指出,医疗器械产品,凡在使用说明或包装上标有“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警示的,即表明该产品需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方可正常使用。对此类产品,应严格执行使用规范,凡包装开封或破损者,严禁使用。m)yn$, 百拇医药

    前不久,SFDA接到美国佳腾公司“有关MULTI-LINK RX ZETA冠状动脉支架系统包装开封的临时性紧急纠正措施”。提出该产品说明书中有警示:“若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SFDA依此发出上述公告。(田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