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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14166
公共场所“消毒处方”(非典型肺炎大防治)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0日 《健康时报》 2003.04.10
     卫生部有关专家近日为非典型肺炎病人住所及公共场所消毒开出“处方”:

    1.对住过病人的房间应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可用15%过氧乙酸7毫升(1克/立方米)熏蒸2小时,或用2%过氧乙酸按8毫升/立方米气溶胶喷雾消毒1小时。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对住过病人的楼层走道的墙壁、地面和所有公用电梯、楼梯用10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按100毫升/平方米喷雾2遍,作用30分钟后对易腐蚀、褪色的部位可用清水清洗或擦拭。

    3.对病人使用过的会议室、娱乐室及大厅、走道等场所应尽可能长时间地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可用过氧乙酸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

    4.对可能受污染的床上用品、毛巾可用250毫克/升-5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对家具、日常用品等物体的表面可用10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或擦拭。

    5.流行区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应尽可能的通风换气。应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爆发流行。可对整个供气设备和送气管路用500毫克/升-1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本版稿件除署名者外均据新体社报道),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