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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药疗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发布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29日 《健康时报》 2003.04.29
     本报讯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近日发布《自我药疗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用以指导自我药疗工作者妥善适当地处理与患者(或顾客)、其他同行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据悉,该《准则》是参考世界药师协会《药师道德规范》,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的第一部自我药疗领域从业规范。

    《准则》提出,全体自我药疗工作者,包括从事自我药疗产品、特别是OTC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各种相关服务的所有人员,是人类卫生保健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肩负“关爱健康、呵护生命”的神圣使命,承担着提供安全、有效和便利的健康产品与服务,从而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健康、预防和战胜伤病的重要责任。

    《准则》要求自我药疗工作者应继承和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将维护顾客及公众的健康和利益作为第一和最高职责,把自身及商业利益放在其次。在执业活动中,力求保持客观公正,充分利用各自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顾客自我药疗行为安全有效。

    《准则》指出,万一祖国或所在地区发生危及公众健康的严重事件,或在遭遇他人受到伤病危害、生命垂危的时刻,应当表现出科学无畏的精神,克尽职责,坚守岗位,保证用于防治疫情、伤病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与抢救生命,普及保健知识,帮助安定人心。

    关于《自我药疗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全文,请登录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网站查阅(http://www.cnma.org.cn,http://www.selfmed.cn)。,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