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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上出现非典症状咋办?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5日 《健康时报》 2003.06.05
     李江涛 刘江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出台的《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规定,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本考点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到现场对其进行排查,被确诊为非典患者或疑似非典患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并通知医疗部门送其就医;同考场其他考生在本场考试结束后转移到隔离考点,并由区县卫生防疫部门对这些考生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不能立即确诊的考生,考生如坚持考试可根据情况安排在原考场继续考试,并做好跟踪监测及有关防护工作。由主考报区县高招办、市高招办批准,根据排查所用时间顺延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考生试卷单独封存,考生应由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继续进行排查。

    (李江涛 刘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