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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骨眼”上别惹事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1日 《健康时报》 2003.09.11
     薛仕妹

    “夫妻恩爱可长寿”,夫妻过性生活本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就应当慎重对待,并应当节制或禁止,否则会使病情“雪上加霜”。

    肝脏疾患:包括甲、乙等病毒性肝炎,中晚期肝硬化、肝癌患者等,要节制性生活,或者暂时停止同居,这样可一举两得———既有利于本人治疗康复,也可防止将疾病传染给对方(如肝炎)。在疾病重危时(肝功能差、肝区剧烈疼痛、腹水等),应禁止过性生活。

    心血管疾病:资料所载,5559例内脏性突然死亡病例中,有34例死于性生活中。分析其原因,几乎全为心源性疾病引起。因此,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患者,在病情危重时严禁过性生活。在病情稳定时,也应节制性生活,每2周1次。在性生活时,如出现头晕、心悸、气喘、胸部疼痛时,应终止性生活,并及时去医院治疗。

    胸部疾患:如肺结核、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癌等患者,身体虚弱,时而吐浓痰、咯血,应节制或禁止性生活,才有利于治疗康复。

    肾脏疾病:急性肾炎、慢性肾炎、肾结石、肾肿瘤、尿毒症等,在治疗中应节制性生活。究其原因在于,性生活可消耗体力,使血尿、蛋白尿、脓性尿等难以转阴。易使急性病陷入“持久战”,即转成慢性病。对于病情严重者,如发热、尿少、肾绞痛、浮肿、贫血者应禁止过性生活。

    妇产科疾病:如外阴炎、阴道炎、子宫颈炎和盆腔炎等应节制性生活。因其轻者引起性交疼痛、下肢不适等,重者可引起炎症扩散,甚至危及生命。除此以外,妻子在月经期、产褥期、人工流产术后,丈夫应禁止与妻子过性生活。

    (薛仕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