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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中国内地将向港澳开放医疗市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1日 央视国际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卫生部昨日公布了向港澳开放医疗及牙医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规定包括如下:

    一、香港或澳门与内地合资合作举办的医疗机构所聘用的医务人员大多数可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

    二、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内地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三、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来内地短期执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四、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短期行医注册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年。注册期满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办理短期行医注册手续。, 百拇医药(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