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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制定血液供应应急方案 公民应主动献血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5日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昨天,记者从广州血液中心主任江朝富口中得到证实,广东已制定出突发事件期间血液供应应急预案草案,强调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济他人的义务。据悉,该草案现待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据了解,血液供应应急预案草案是针对任何类型的灾难或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突然在广东发生,其间我省如何在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情况下,进行有效地血液的采集和供应。

    预案草案要求成立广东省血液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卫生厅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公安厅、交通厅、电信局、宣传部、省红会、教育厅、广州军区和广州市卫生局的有关领导组成。各部门所承担的主要职责都有详细的规定。

    预案草案明确了突发事件血液供应的程序,首先,评估血液的需求量;其次,上报应急血液的需求量;最后,研究血液应急供应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三级响应”:“一级响应”主要是实行血液的跨省调拨;“二级响应”是实行血液省内异地调拨;“三级响应”是实行血液的当地采集和供应。

    草案强调,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济他人的义务,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更应主动参加无偿献血。采供血机构应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合作,将血液供应的实际情况公布于众,并感谢公民的献血热情,鼓励公民以后定期献血。在血液应急供应时,国家工作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和部队官兵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百拇医药(曾文琼 张学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