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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对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有关增值税减免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24日
     昨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有关增值税今后将获得减免。

    据悉,为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国务院批准,湖南将对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有关增值税实现减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此次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免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进口环节及国内流通环节的增值税;从2003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据介绍,此次属于免税范围的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主要包括甲磺酸沙奎那韦、拉米夫定等18种药品,4家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将获免税待遇,即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东北制药总厂、上海迪赛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迈克制药有限公司,4种属于免税名单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品种具体指:齐多夫定(AZT)、去羟肌苷(DDI)、奈维拉平(NVP)、司他夫定(d4T)。(稿源:长沙晚报)(作者:章盛莉)(编辑:张广蓉)

    来源:[长沙晚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