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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举办药品进口口岸管理培训班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30日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广州口岸药品进口备案报验培训班”。近40家药品企业的60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班。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8月18日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令联合颁发,并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议上,广州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金建忠强调,此次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与1999年制定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有本质的不同,即职责、程序、标准三者在新的管理办法中被赋予了法定的内容,表现在:职责法定,职责要到位,不能缺位、错位,更不能越位;程序法定,主要是时限、申请受理、资料审查、发放《进口药品通关单》、抽验检验等环节的法定化;标准法定,即口岸药监局对药品进口备案申请的审查,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的质量检验,必须按照法定质量标准进行,并准确按照法定标准的规定,判定药品质量是否合格。

    他表示,广州成为全国三个特殊的药品进口口岸城市之一,我们将切实坚持“为国把关,为民尽责”的要求,提高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开创广州市药品监管局的新风气、新面貌、新形象,为广州市争光。

    培训班得到了广州海关的大力支持,广州海关通关处黄怡科长专门到培训现场为各位药品企业负责人讲解了“中国海关对药品进出口管理”等专题,为企业详细介绍了海关在药品进出口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