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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先建其母”进一步正义——与周东浩、周明爱同道商榷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5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075期
     “《素问》‘先建其母’正义”(以下简称《正义》,见《中国中医药报》2003年11月24日第7版),实为“先建其母”之“母”正义。首先,本人认为《正义》将“先建其母”之‘母’,理解为“卫气为百病之母”,进而称“母”即指“卫气”,并在引用经文之后得出结论:卫气失常是一切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谈内容很好,对指导临床有很大意义。不过,将“审查卫气,为百病母”的句子,断为“卫气为百病母”仍觉不够贴切。首先,它是一个叙述句而非判断句,且整段经文所言,是为诊治疾病作原则上的引导,并没有“卫气”是什么的论述。在此,谈谈自己的拙见。

    “先建其母”之“建”,当以“(经审查分析而)确立”解;“母”,当以“根源”解,此句释为“首先确立疾病的根源所在”更为贴切。再看“……审查卫气,为百病母”之“为”,当以“作为”解而非“是”义;“为百病母”承接“审查卫气”,全句应释为“……谨慎诊察卫气(失常的各种状态),(以之)作为百病的根源”。因此,“母”义既非“应时之王气”,也非“土为万物之母”及“脏腑阴阳”,将“母”之真义,臆会为“卫气为百病母”也于理不通。其实,将“母”字释为疾病的“根源”即可。, http://www.100md.com(安永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