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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71998
职业病诊断必须有资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8日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钱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

    布,职业病诊断医师必须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资格。卫生

    部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业病诊断鉴定中的相关问题。

    通知强调,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职

    业病诊断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患有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职业

    病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

    章。依法批准的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具

    有同等效力。

    通知要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

    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防治法》实施

    前已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

    病诊断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复查,不再进行鉴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

    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在申

    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如实提供既往诊断活动的资料。当事人对职业病

    诊断结论有异议时,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规定申请鉴定。

    在没有新的证据资料时,不应重新申请诊断。,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