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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知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29日
     本报北京1月28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为切实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严防当前禽流感疫情扩散,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就有关问题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禽鸟屠宰加工及禽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情解除前,农业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的有关加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已经生产的有关产品就地封存,不得投入市场。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必须严格把关,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立即停止从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口禽鸟及其产品,暂停从发生禽流感疑似病例的湖南、湖北出口禽鸟及其产品;自通知之日起,停止接受广西、湖南、湖北3省(区)的出口禽鸟及其产品的报检,所有尚未离境的相关产品不得启运。

    通知还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密切关注各贸易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生禽流感后采取的检疫措施。一旦获悉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禽鸟及其产品采取限制或禁进措施,必须立即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停止辖区内相关产品的出口,直至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或地区达成恢复出口的协议。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29日 第二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