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487577
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6日
     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提出,为控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各级政府将加大投资力度,吸引社会投资,3年投资149.2亿元人民币,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

    按照规划,全国应规划建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1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82万吨/年。企业新改扩建350万吨/年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处理能力,全部处理当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并逐步消化历年贮存的危险废物。规划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个,新增处理能力2080吨/日,满足处理当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需要及今后数年卫生事业和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规划改建、扩建、新建31个省级放射性废物库,新增库容15300立方米。加强监测、技术开发等在内的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并建设31个省级危险废物登记交换中心,组建全国性的危险废物交换及事故应急网络。规范收集贮存,建立运输系统,建立专业化处置队伍。规划同时明确了运送车、技术路线、焚烧炉、尾气处理、安全填埋、系统配置等6个方面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批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放射性废物库建设的实施工作,积极落实项目业主单、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等建设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