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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感与中国的道德规诫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17日 性的学习
     在中国,西方性经验也好,性学家的性科学试验也罢,长期以来在社会中一直被莫衷一是。人们对性快感的评判标准始终羞于启齿,即使这方面有需要的医学援助者,大多数人也会欲言又止,总觉得谈性快感似乎有道德沦丧之嫌。其实这恰恰违背了人类生存的本体欲求。我们认同前人说的“万恶淫为首”的告诫,因为“淫”意指无度的性,无度的性是没有道德准则的;但我们却没有理由昧着人类生存的本体欲求去回避性快感体验,否则我们就很容易陷入性压抑的尴尬境地。

    性压抑实际上就是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抑,这种压抑的可怕就在于会导致性理智的失控。一个人一旦性失控,谁也很难保他(她)会不会出什么乱子。 有这么一则故事,说的是某单位单身宿舍住着几个年轻的男职员,其中一个人爱讲黄段子,而另有一个人一听黄段子就报之不屑,以示自己的清高。爱讲黄段子的那个人常说的一句话是:“不讲性,人还活着干嘛!”不听黄段子的那个人则不置可否:“不听黄段子,我一样活得很好!”结果呢?没过多久,表示不愿意听黄段子的那个人因为偷看女人洗澡被当场擒获。事后,同事们议论纷纷,但远兜远转都不外乎一种评价:他跟正常人不一样!跟正常人不一样者“有病”,这种“病”在性医学称为“窥淫症”。患窥淫症的病因有很多,其中对“性活动”快感欲望的压抑就是病因之一。

    为什么要压抑呢?首先是因为他把性看成是卑下的、肮脏的、色情的;其次是他把性与道德伦理隔裂开来,认为它是道德伦理的“死敌”,但又由于快感欲壑难填,致使他一心要想着如何冒犯道德伦理的规诫。规诫就是以道德伦理标准对人的欲望进行限制的产物。但就性快感而言,规诫又往往造就了“性罪恶感”与“性犯罪欲”交叉混杂形态的失衡或失控,而这种失衡或失控都是人本身自然的生成物(有人称此为天性)。也就是说,人的原形是自然的,是道德伦理的规诫“限制”出了人的理性。如此说来,柏拉图提出“必须给性活动强加三种最强有力的限制——害怕、法律与真话”

    ①的规诫大有与人的自然天性相悖之嫌。福柯说:“性活动是通过大自然规定的、却又易于放纵的各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这一点使得它与饮食及其可能提出的道德问题有关。性道德与饮食道德之间的这一联系在古代文化中是一个常见的事实。”

    ② 而现代性科学中,人们似乎对性快感的道德评价标准有了默契,那就是双方自愿的、无伤自尊的。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是非自愿的,性活动即使是以合法夫妻为名份的,那也和道德相悖逆;反过来说,如果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性活动伤害了他人,伤害了社会,甚至或伤害了自己,即使双方从中都分享到了性快感,那也无道德可言。 从理论上说,柏拉图的“性限制”观点迎合了道德伦理的规诫,但由于人的天性属于自然的生成物,因此在天性支使下的一些性行为就很难用道德评价来把握。我们既然提出了性快感的最高境界是双方快感的分享,那么就要有充足的理由把这个问题说透。西方性学家对此提出了科学试验,其初衷不外乎是为了探讨、了解人类自身问题,但如果把这种试验的本身上升到道德伦理上来,谁是谁非便可想而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