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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59686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11日 北京市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 陈志华 过错推定,也称为过失推定,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
     过错推定,也称为过失推定,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与过错推定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举证责任倒置是过错推定的重要特征。对于医疗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医疗机构应当首先就其在医疗活动中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则可推定其存在过错,在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则根据“无过错无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然而,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错误地理解了过错推定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案例 2000年1月4日,原告刘某因停经42天在被告某卫生院门诊行取环加人工流产手术。1月10日,原告因阴道出血较多,在被告处再行清宫术。1月16日晚,原告突感下腹部持续性钝痛,到当地另一家卫生院治疗。1月17日,原告前往上级医院就诊,B超检查报告:①子宫后方及两侧出血性包块;②宫腔内絮状回声:残留物并凝血块可能大;③右侧宫角肌层内条状强回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