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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婚检:在法律与人性的两难中尴尬行走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13日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过去的11年间,在全国人大代表李定国居住的上海市杨浦区,平均每年每10万人中就有约262个人患有梅毒,并且很多病例都是通过婚检发现的。然而,去年10月后,该地区的梅毒检出数突然“消失”。

    这一惊人变化是因为去年10月后,中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将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婚检人数大幅度下降,而新婚人口恰恰是性病的高危人群,李定国说。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在不少人欢呼“享有充分婚姻自由”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忧这条人性化的法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李定国在“两会”上呼吁,婚检政策绝不能搞一刀切。

    他说,婚检人群是梅毒的高发易感人群。根据上海市杨浦区的统计,自1988至2003年的11年间,平均每年10万人中就有262个人患病,2001年则高达840人。

    民政部统计,取消强制婚检后,登记结婚的人数较往年多了约20%左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婚检机构门庭冷落。而梅毒这种在婚检人群中高发的病种检出数突然“消失”,意味着它极有高发的可能性,李定国说。卫生部2002年的统计显示,婚检的疾病检出率达9.29%,主要以生殖系统、内科系统和传染性疾病为主。这就意味着,每10对新人中就有一对可能因为健康原因应更为慎重地对待婚姻。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柯丽说,携带潜伏性病毒的“健康者”不仅传染配偶,还会对出生人口的素质带来无穷后患。中国是出生缺陷和残疾高发的国家,每年约有100万新生儿患有出生缺陷,占总出生数的5%。这些儿童每年每人至少造成2.5万元经济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也带来一些潜在的社会问题。曾有一对新婚夫妇因一方向另一方隐瞒精神病家史而闹上法庭;另外还出现艾滋病人隐瞒病情结婚的案例。

    柯丽说,新婚姻登记条例与国家相关法律相冲突,使有些人钻了这个空子。按照中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一旦医师提出暂缓结婚的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将酌情暂不发给结婚证明。她同时指出,婚检面临的尴尬也有其自身问题。自2000年起,中国很多地区推行“统一归口管理”,将婚姻登记所和该地段婚检医院挂钩。部分地方婚检流于形式,或者有“捆绑检查”甚至乱收费之嫌,引起民众反感。李定国则认为:国家在制定政策时不能超越实际国情,尤其是在国人健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尚未达到一定水平时,更要量力而行。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对256名新人的问卷调查表明,近80%的人认为“没必要”进行婚检,还有20%的人已知自己有病或怕查出有病影响结婚,而不去婚检。“国家的‘强制’虽然被废除,但仍然应通过财政补贴对部分婚检必查项目实行免费检查。”李定国说。社会学家马秋枫认为,婚检由“必选”变成“自选”,说明公民正在拥有越来越大的选择空间。但是,婚检遭遇“霜冻”,也是政府决策在法律和人性中的两难。, 百拇医药(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