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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的性传播是小姐?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18日
     在性服务小姐中,无论被感染了艾滋病的人有多少,哪怕达到100%,如果仅仅通过性生活来传播的话,她们也只能传染给嫖客(因为小姐中有丈夫或者男友的很少)。如果这些嫖客都是仅仅与“小姐”发生性关系,再也不沾别的女人,那么艾滋病就只能永远在小姐与嫖客之间传来传去,绝对不会威胁到其他的普通人。

    可是,笔者主持的全国随机抽样调查发现:恰恰是在这些嫖过娼的男人里,80.5%的人除了“小姐”和老婆之外,还与其他女性有过性生活,而且他们每个人平均有过8.1个其他“性伴侣”。同时,在城市人口中,嫖客感染“性病”的可能性是没有嫖娼者的1.8倍。

    这样一来,性服务小姐里的艾滋病,就是通过这些男人,传播到其他女性中去的。如果这些女性也有其他的性伴侣,那么艾滋病就会再次传播到另外一些男人中间。如此一环连一环,艾滋病就可能威胁到广大的中国普通人。也就是说,那些既嫖过娼又有其他性伴侣的男人是一种“桥梁”,就是他们把性服务小姐与普通人连接在一起,成为通过性生活传播艾滋病的罪魁祸首。

    那么这些男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是形形色色的男性厂长、经理和老板。在他们中间,有26.7%的人曾经嫖过娼,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他们嫖娼的可能性是城市男工人的10倍,是各种农村男劳动者的22倍。此外,他们的其他女性“性伴侣”也最多,是男工人的1.95-2.60倍,是男农民的2.87-3.37倍。

    当然,即使是嫖娼,如果坚持使用安全套(避孕套),被传播艾滋病的风险也会极大地减少。嫖客中有46.9%的人每次或者经常这样做,在被调查之前的3个月里,这样做的嫖客则达到65.7%。

    笔者的结论是:

    1.性服务小姐,无论她们自己有多少艾滋病,都不会必然地威胁普通人。给她们扣上“艾滋病传播者”的帽子毫无根据。相反,她们是第一批受害者。

    2.真正的传播者,是既嫖娼又有其他性伴侣的那些男人,其中最主要的是厂长、经理、老板。

    3.最危险的传播者是这些男人里不使用安全套的人。

    因此,如果真的是为了防止艾滋病的性传播,我们就应该直接针对这些男人进行宣传、教育乃至处罚,而不是把“小姐”们当作替罪羊。例如,我们为什么不能在各种考核当中,专门给权贵们来一个预防艾滋病知识的考试?为什么不能规定:不使用安全套嫖娼者加倍处罚?

    ——潘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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