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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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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2 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程序。

    3 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4 购进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5 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