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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口服避孕药对生育能力有影响吗?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9日
     避孕药物的使用是计划生育的一项重大措施,至今已应用20余年,有相当平坦部分育龄妇女服用避孕药。由于我国目前应用的避孕药是由雌孕激素配伍组成的,有的用后出现早妊反应,多数妇女用后月经规律,但量减少。对此产生顾虑,怕长时间服用后影响生育能力,这是没必要的。因为避孕药的作用只是通过抑制排卵,使卵巢 中的卵泡停止发育而无卵子排放;改变宫颈粘液,不利于精子存活和通过;改变子宫内膜,不利于孕卵着床等作用来实现避孕的,而且这些作用是暂时的,一旦停药后便可恢复生育能力。

    值得警惕的是,避孕药中的雌、孕激素对胎儿的性器官发育有一定的影响。药中的孕激素都是人工合成的,用药后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而雌激素对胎儿可能有远期的不良影响。如果停用避孕后不久就怀孕,残存在体内的雌、孕激素从机体排泄的速度很缓慢,只要服用避孕药一个月,其中的雌孕激素就需5—6个月才能从生殖系统完全排泄掉。所以,服用避免药后又想怀孕的育龄妇女,应在停药后半年再怀孕为宜。这样使人体有充裕的时间把残存的人工雌、孕激素从体内彻底排泄出去,从而保护胚胎不受药物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欲想怀孕的妇女在停药期间应当采用工具避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