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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效口服避孕药可否不间断地连续服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9日
     短效口服避孕药对于健康的40岁以前的育齿龄妇女可以连续服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该停用。e@qg, 百拇医药

    在使用口服避孕药期间,如果患了高血压、心脏病、肾炎、结核病、胆结石、糖尿病、甲亢、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疾病时;对于哺乳期妇女没断奶之前;对于40岁以上的妇女,为防止高血脂症、动脉硬化、冠心病、胆结石等疾病时;在服用利福平、苯巴比妥、复方新诺明、增效联磺片、眠尔通、降压药时;女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时,为防止运动成绩下降;对于月经量少或闭经者。出现以上情况焦用药物避孕后,应及时改用其它方法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