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健康快讯 > 健康常识
编号:10479210
医保就医释疑(2):大病重病患者能报多少费用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7日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一年限额约为25万元

    参加了医保的重病患者,最关心一年最多可报销多少医药费。

    重病患者有双重保障

    广州市医保中心有关专家介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基本医疗重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单个参保病人的累计最高金额,一般是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4倍,如广州市2003年度为100416元。据统计,目前只有0.3%的参保病人突破了这个额度,他们都是重病患者。

    如果医疗费用超过了这个额度怎么办?有关专家指出,会由重大疾病医疗统筹金继续支付,该项补助一年最高限额为15万元。两项限额合起来一年内可报销25万元。

    据了解,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者,每月另缴4.11元就同时参加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假如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补助两项限额之和,又该如何呢?有关专家说,只要等到下一社保年度(每年7月1日为新社保年度开始),两项限额又将归零重新累计。

    并非住院就可用光25万

    听说一年可报销总费用25万元,有些人以为一住进医院就可以把这些钱都用光,医保中心有关专家再三强调,这是认识误区。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是由医生根据病人实际病情和医院的技术条件制定的治疗方案决定的。目前,三级医院住院病人一次住院的医疗费多在1万元以内。如果病人已达到治疗方案的治疗效果,或符合医学要求的出院标准(包括确实没有治疗意义的),或有必要转院的,病人应遵医嘱出院或转院。如拒绝出院,医院有权按自费标准向病人收取达到出院标准后滞留医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也不会向医院支付这部分费用。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何骆(日京/编制),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