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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类外用药也别随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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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是医院皮肤科的常用药,由于它具有较强的抗炎和抗过敏作用,使用之后,可使许多皮肤病症状迅速得到改善,因此,不仅已成为皮肤科医生的一大法宝,而且也深受广大患者的喜爱。然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有些患者错误地把这类药物当成了“万能药”,无论什么皮肤病都使用,已经到了滥用的程度。殊不知,皮质激素类外用药虽然对某些皮肤病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但其作用大都仅仅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消除病因,而且也不是所有皮肤病都适合使用,更何况这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较多,如果使用不当,不但可以抑制人体的免疫功能,而且还会加重病情。所以,皮质激素类外用药不能随意乱用,而必须严格掌握其使用适应症。

    哪些病适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

    下列皮肤病可考虑选用这类外用药,如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局限性银屑病、湿疹、肛周和外生殖器瘙痒、扁平苔藓、玫瑰糠疹和天疱疮等。

    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时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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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如果能用其他药物控制症状的,一般应避免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也就是说,可用可不用的患者,应尽量不用。

    正确选择药物品种在一般情况下,治疗开始时可先用高效类皮质激素外用药,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去炎松和肤轻松等,待病情好转后,可改用低效类皮质激素外用药,如氢化可的松等。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选择合适的药物剂型倘若药物剂型选择不当,不仅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有时还可引起不良反应。一般而言,急性皮炎湿疹没有糜烂及渗出者,可选用粉剂或混悬剂;亚急性皮炎,有轻度渗出、小片糜烂者,可选用糊剂;慢性湿疹、神经性皮炎或有皮肤干燥、脱屑者,可选用乳剂、软膏或硬膏剂;有水疱、糜烂、渗出较多者,可选用水剂湿敷。

    久用后不能突然停药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的患者,可产生习惯依赖性或成瘾,加之肾上腺皮质的正常功能受到抑制,一旦突然停药便可因机体激素分泌量不足而引起病情加重。因此,长时间用药后,倘若需要停药,应逐步减少用药剂量,然后再停药。这样可以避免出现症状复发或进一步恶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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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有慢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如高血压、糖尿病、心力衰竭、癫痫及精神病者,应慎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尤其不宜长期使用这类药物。

    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的常见不良反应

    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的不良反应,与它的种类、剂量、用药时间的长短、患者的年龄、体质和所患疾病等因素有关。

    如果长期大量使用,在用药部位可引起程度不同的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潮红或产生瘀点、瘀斑,皮肤干燥、发黑或呈鱼鳞病样变化,以及出现脱发、多毛、激素性粉刺等。

    长期大面积使用后,激素可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体内钙鳞排泄增加,从而可以导致骨质疏松等病症,严重者可产生自发性骨折。

    长期用激素可诱发或加重感染,使感染病灶蔓延、恶化;诱发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导致溃疡出血、穿孔;诱发青光眼、白内障等。

    中年妇女如果面部长期使用含氟的皮质激素药膏或霜剂,可引起一种叫“酒渣样皮炎”的面部皮肤病,主要表现为面部发红,甚至出现皮肤萎缩以及痤疮样皮疹。

    哪些人不宜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

    凡妊娠早期,或患有骨折创伤、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等)、真菌感染的皮肤病(如头癣、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等)、病毒感染的皮肤病(如寻常疣、扁平疣、尖锐湿疣、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和水痘等)患者,都应禁止使用皮质激素类外用药。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 陈志春, 百拇医药